关于举办初、中级有害生物
防制员培训的通知
各PCO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有害生物防制员国家职业标准》及贯彻落实中卫防协(2009)22号文件中所有有害生物防制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福州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应福州市广大PCO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对有害生物防制员大纲规定,对PCO企业防制人员进行培训辅导。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初级培训:根据报名人数再定培训时间。
中级培训:初定4月上旬,具体时间再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全国统一的《有害生物防制员(初、中级教材)》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有害生物员《国家职业标准》等为主要内容。
三、培训对象:
初级培训对象:PCO企业新招员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中级培训对象: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初级证书的人员,或者连续从事本行业五年以上(社保部门工资单证明)。
四、参加培训的人员提供以下证明:
⑴学历证书、初级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⑵原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⑷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工部门的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张;
⑸黑白正面免冠近照2寸二张、1寸一张。
以上材料报名时同时上交。
五、培训地点:福州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118号东辉花园美居亭1座3C。
六、补助标准:
考试合格者,国家补助初级培训费400元,中级培训费700元。
七、鉴定考核
培训结束后,由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鉴定,鉴定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发证
按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经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由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害生物防制员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福州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