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榕爱卫办[2009]37号
福州市爱卫办关于公布2009年
第二批福州市除四害专业服务组织备案名单的通告
根 据《福州市除四害条例》第三章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规定,“除四害专业服务组织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二十日内向爱国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每年将提供专业服务的 对象,消杀四害方案和消杀情况报爱国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查,现将2009年已备案的第二批除四害专业服务组织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公布如下:
1. 福州绿天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 福州市台江区环宇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